发布时间:2021-06-19 02:20:37 热度:353
  
	  根据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6日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2016年4月11日,住建部下发《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同意你们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5月起,陕西、安徽、浙江开始试点取消劳务资质。
	  
	  2017年11月7日,住建部下发《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深化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之后,各省份陆续出台了取消劳务资质的试点办法。
	  
	  现阶段中国国内施工劳务资质的要求,全文如下:
	  
	  劳务资质的一般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施工劳务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许可程序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200万以上;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